近日,寧化紀委監(jiān)察局、沙縣紀委監(jiān)察局分別對該縣黨員干部典型違紀問題進行了通報。其中,寧化6名公職人員因弄虛作假,套取50萬元國家補助款,或將面臨牢獄之災。
套取50萬元國家補助款
寧化縣的曾某鵬利用職務便利,伙同張某平、張某、曾某華等人弄虛作假,以某科技食品有限公司名義套取油茶基地補助款50萬元,其中30萬元被曾某鵬、曾某華私分,20萬元被張某平、張某、王某蘭、廖某峰用于公司投資營利。
8月22日上午,在寧化縣法院第一法庭庭審現(xiàn)場,縣紀委組織縣財政局、林業(yè)局、城市經(jīng)營公司等涉案單位的50多名黨員領導干部開展2016年第五期旁聽庭審警示教育活動。
6名被告人當庭認罪,并對共同貪污專項資金,以致深陷囹圄而悔恨不已。
庭審后,法庭將對該案擇日宣判。
“聽了庭審后,我受到很大觸動。有時候因為崗位性質,也會有一些關系人來請托,謀取相關利益,如果辨不清是非,到頭來就會像曾某鵬、張某平一樣栽跟頭。” “看到已經(jīng)暮年的張某平、正值壯年的曾某鵬因貪污罪被審判,真的很痛心,很可惜。”
參與旁聽的領導干部們表示,曾某鵬、張某平、王某蘭等6人的違紀違法經(jīng)歷就在身邊,要以其為反面教材,以案為鑒、以案思廉,加強自我教育,筑牢拒腐防變的道德防線,遠離違法犯罪的“高壓線”,廉潔從政,秉公辦事,清白做人。
據(jù)悉,近年來寧化縣紀委不斷拓寬宣傳教育覆蓋面,創(chuàng)新宣傳教育的載體和形式,結合“三嚴三實”、“兩學一做”學習教育,通過旁聽庭審形式,用身邊的人和事來教育身邊人,讓黨員干部真切的感受到法律的威嚴,時刻做到心中有戒。到今年為止,縣紀委已經(jīng)連續(xù)3年與縣法院開展旁聽庭審活動,受教育人次達3000余人。
黨員醉駕被通報
近日,為進一步深化案件警示教育,加強黨員干部的黨性修養(yǎng),沙縣林業(yè)局結合“兩學一做”開展以案為鑒學習教育活動,對楊日輝醉駕案件進行通報,為全局黨員領導干部敲響法紀警鐘,用“前車之鑒”警示教育廣大黨員干部。
連醉駕也要被通報紀檢監(jiān)察機關?這可不是開玩笑,尤其是黨員、公務員!
政 策 5月18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下發(fā)了《關于在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處罰法律文書中增加被處罰人有關信息采集項目的通知》,《通知》要求從7月1日起,各地在按照一般程序對交通違法行為作出行政處罰時,應當調查被處罰人的政治面貌和職業(yè)信息,并在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處罰決定書》時填寫。
哪些人會被調查 “政治面貌”包括:中共黨員、中共預備黨員、共青團員、民革黨員、民盟盟員、民建會員、民進會員、農工黨黨員、致公黨黨員、九三學社社員、臺盟盟員、無黨派人士、群眾。
“職業(yè)”包括:公務員、公安民警、職員、工人、農民、自主經(jīng)營者、軍人、武警、教師、學生、港澳臺胞、華僑、外國人、外來務工者、不在業(yè)人員、其他。
十大類重點違法行為會被通報按照規(guī)定,對實施酒駕醉駕、無證駕駛、準駕車型不符、駕駛拼裝改裝或報廢車輛、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牌證或標識、套用機動車號牌、脫保、超速50%及以上、貨車超載30%以上、客運車輛超員等“十大類”交通違法行為的中共黨員或國家工作人員,其個人面貌和職業(yè)信息被調查后,公安交管部門將及時向有關紀檢監(jiān)察機關進行通報。
此次調整是公安部按照有關要求及時向紀檢監(jiān)察機關通報涉及中共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實施交通違法行為的一項舉措,目的是為了加強對中共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遵紀守法、做好表率的監(jiān)督和要求。
責任編輯:陳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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