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父親”被指棄嬰兒給乞丐
事發(fā)豐臺區(qū)太平橋路附近,乞討老太稱男子扔下嬰兒就跑
昨日,豐臺區(qū)太平橋路附近,一名乞討的老太太懷抱一名嬰兒,“是一個男的放下孩子就跑了?!逼蛴懤咸f。
目前,警方已經(jīng)介入調查此事,嬰兒已被送往兒童福利院。
昨日下午1時許,谷女士路過太平橋路時,看到路邊圍了一群人,一名乞討的老太太懷里抱著一個嬰兒?!伴_始我以為是老太太帶著孩子乞討。但圍觀的群眾說,這孩子不是老太太的,剛剛過來一名男子,把孩子扔給老太太就跑了?!?/P>
谷女士稱,聽老太太說,男子自稱是孩子的父親。孩子剛出生三個月,前不久孩子的母親離開了他們,他自己一個男人無力照看孩子,求老太太能幫忙照看一下。隨后,未留下任何聯(lián)系方式便消失得無影無蹤。
隨后,谷女士撥打了110。太平橋派出所的民警將孩子帶走。
昨晚,派出所一位民警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感謝社會的關心,公安部門會妥善處理孩子,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調查之中。
據(jù)了解,孩子經(jīng)體檢后已被送往兒童福利院,接下來派出所會跟民政部門進行交接。
律師說法
男子或構成遺棄罪
天外天律師事務所的師偉律師表示,如果該男子真是孩子的父親,那么他的行為就構成了遺棄罪。遺棄罪是指對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yǎng)義務而拒絕扶養(yǎng),情節(jié)惡劣的行為。依據(jù)我國刑法規(guī)定,遺棄罪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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